关于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破产清算案择优随机方式
指定管理人公告
(2021)苏1084法司鉴委字第00219号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各破产管理人:
我院民事第二审判庭移送的(2021)苏1084破申6号申请人前海鼎利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破产管理人的规定》、《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工作办法(试行)》的规定,决定在全部入册管理人范围内自愿报名的机构中随机确定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因该案属于简单案件,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者于2021年5月31日16时前向我院司法鉴定科书面报送询邀函回执(见附件1),和“承办破产、清算案件情况一览表”(不装订工作计划册内)同时将《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工作计划书》发送电子版发送至我院立案庭信箱(gyfyllty@163.com)以确认报名参加随机备选。逾期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通知。
报名咨询电话:高邮市人民法院立案庭:0514-84060427
监督电话: 高邮市人民法院督察室:0514-84060807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处:0514-87863469
附件1:询邀函回执
附件2: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此页无正文)
二0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询邀函回执
询邀函回执
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已收到贵院2021年5月21日“关于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随机方式选定管理人的询邀函”及相关附件。
经研究, 我单位确认报名参加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的随机选定。
(社会中介机构名称)
2021年 月 日
附件2: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案基本信息
江苏东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高邮市甘垛镇河口工业集中区,法定代表人为蔡月清,注册资本3000万元,成立日期2011年5月9日,目前该公司存在多起被执行案件,且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以上情况为初步审查情况,具体实际情况以破产案件的审理结果为准。
二0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